一是“强化”预算造价控制。按照概算不超估算,预算不超概算的工作思路,从设计阶段开始,要求建设单位把好设计关、勘察关,避免因设计不全、勘察不详细导致预算编制漏项少量,编制预算时充分考虑后期施工阶段可能发生增加造价的情况。
二是“强化”评审人员责任心。财政评审人员的业务技能和工作责任心直接关系到节省财政资金的效果。县财政局要求评审人员加强责任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熟悉项目的每个流程,通过与建筑单位一起进行讨论、考察、论证,达到投资评审的最佳效果。
三是“强化”资料审查。强化工程评审资料的审查力度,提前向业主单位出具财政评审所需资料清单,对资料提供不全或者有造假嫌疑的项目一律退回业主单位。
四是“强化”细节审查。在项目评审过程中,评审人员将不定时的抽查第三方评审机构的评审资料,及时了解项目的评审质量及评审进度,确保评审结果的客观真实性,为下一步的预算支出及工程招标提供坚实数据支撑。(马洪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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