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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被淹,惨!调判化解,牛!如我在诉,赞!
2024-03-02 10:24  浏览:2293  搜索引擎搜索“手机奥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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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新房尚未入住,却遭污水倒灌,多方协商未果,众业主对簿公堂。

中国报道讯:王女士购买的新房位于某小区一楼,已经装修完毕,却发现因公用管道堵塞,新房遭遇污水泄露。家中污水遍地,室内臭气熏天,电器、家具也被污水浸泡,根本无法居住。王女士试图与开发商、物业公司以及2至15楼的业主进行协商,希望得到赔偿。

物业公司认为,堵塞的位置属于业主共用部分,已经派人清理疏通管道,并取出堵塞物,尽到物业服务义务,对损失没有责任。开发商认为,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在交房前已经过测试,试验记录证明管道排水通畅、无任何堵塞物,房屋验收合格,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楼上的业主以未入住、对外出租、长期不在家等各种理由拒绝赔偿。

王女士一纸诉状将房屋开发商、物业公司以及2至15楼的14户业主共22名被告诉至大连开发区法院,要求各被告共同赔偿原告房屋装修及租房等各项损失13万元。

因案件涉及被告人数众多,为避免矛盾激化,大连开发区法院自贸区人民法庭受理案件后,立即组织召开庭前会议,研判本案的法律关系和相关案例。承办法官和助理加入业主微信群,在线了解各方情况,及时答疑解惑,发动业主协助查明责任主体,并告知业主就各自具体装修入住及管道使用情况进行举证。同时,在微信群中转发相关判例,让业主充分了解自身权利义务,为开庭及调解做足准备。

开庭当日,20多名当事人齐聚法庭,大家的情绪都比较激动。被告中有的业主是刚结婚的青年夫妻,年轻气盛、寸步不让;有的业主没有选择网络庭审,而是冒着大雪特意从外地赶来,就是为了当面要一个说法;有的业主全家出庭,权衡利弊、静观其变……几乎所有业主都认为自己平白无故成了被告,坚决不同意赔偿。各方唇枪舌剑,局面僵持不下。

鉴于本案情况特殊,审判长谷晓霞并没有急于开庭,而是通过群众更容易接受的“唠家常”的方式,询问并认真听取各方意见。从各方七嘴八舌的表述中,她敏锐地分析出受损房屋系因两次漏水事件所致,一次是因楼上地暖管漏水引发,一次是因公共管道木方堵塞造成污水倒灌。两次漏水时间间隔半个月,后一次对前一次有所覆盖,单靠鉴定无法区分两次损失,只会增加诉讼时间和诉讼成本,审判长顺势将两次漏水事件剥离开来进行化解。就地暖管漏水部分,首先由开发商、物业公司与施工方予以协调,如调解不成,原告就该部分损失对开发商及物业公司提起诉讼,通过开庭审理解决。对于因公共管道木方堵塞引发污水倒灌造成的损失,合议庭巧妙把握了部分业主在调解过程出流露出的同情心理,从邻里和睦的角度继续引导业主们换位思考,向不理解的业主说清事理、讲透情理、释明法理。渐渐地,大家的态度发生了变化,脸上的愁容慢慢舒展,语气不再咄咄逼人,邻里之间开始多了宽慰和相互理解,寒冬之下的法庭变得暖意融融。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就公共管道木方堵塞污水倒灌引发的损失,到庭的业主都当众表态同意补偿王女士一定损失,王女士及家属也表示自己愿意多承担一些损失。最终在法庭的主持下,王女士与邻居们达成和解:已装修入住的业主每户补偿2000元,未装修入住的业主每户补偿1000元,大家互加微信并当场履行完毕。

业主中大多数是第一次当被告,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本次调解,觉得法官们确实站在老百姓的角度,帮助化解矛盾、平息纠纷,邻居们通过这次调解增进了理解,见面也不再尴尬了。







污水倒灌部分损失当庭和解后,合议庭就原告变更后的地暖漏水部分损失,组织物业及开发商开庭进行了审理并作出判决,现判决已生效,各方均服判息诉,纠纷就此全部化解。

事后,王女士特地送来锦旗,再次向承办法官表示感谢。



法官后语: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被告人数众多,涉及争议较大,如果处理不好极易造成邻里矛盾激化,影响众多业主的居住生活。合议庭以“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设身处地的站在当事人的角度研判案情、分析利弊,成功唤起了邻居们的同理心,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方式和谐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充分展现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时代价值和无穷魅力。

责任编辑:李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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