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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北京怀柔建立“同心圆”人民调解工作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1-15 15:39:25   浏览次数:10  发布人:ffd4****  IP:124.223.189***  评论:0
    导读

    11月11日,“同心圆”人民调解工作室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怀柔法院)举行揭牌仪式。“同心圆”人民调解工作室旨在以工作室为“圆心”,把即将进入诉讼渠道且适合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化解的纠纷,委派回镇乡(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形成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合力的人民调解组织。“同心圆”人民调解工作室的运行主要分为诉前引导、案件分流、案件调处、信息反馈和补贴发放五个步骤。将诉至人民法院且适宜通过人民调解途径

    11月11日,“同心圆”人民调解工作室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怀柔法院)举行揭牌仪式。“同心圆”人民调解工作室旨在以工作室为“圆心”,把即将进入诉讼渠道且适合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化解的纠纷,委派回镇乡(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形成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合力的人民调解组织。


    “同心圆”人民调解工作室的运行主要分为诉前引导、案件分流、案件调处、信息反馈和补贴发放五个步骤。将诉至人民法院且适宜通过人民调解途径解决的案件,在立案阶段向当事人充分释明并征得同意后,按照“属人属地”原则,委派到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所在单位)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对于调解成功的委派案件,由受委派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向“同心圆”人民调解工作室反馈;需要法院出具司法确认调解书的,由法院指派专人对接审查并出具文书。对于调解不成功的委派案件,由受委派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终止调解,并及时将案件材料退回。规范制作人民调解卷宗并报送的,由区司法局按照相关规定审核后,发放人民调解案件补贴。

    今年4月,怀柔区结合区域实际,制发实施《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提出要强化党委政府协调解纷职能,加强部门间的沟通配合,用好各类调解联动机制。在充分吸收龙山街道和北房镇前期试点工作经验,并广泛征集各镇乡(街道)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怀柔法院、怀柔区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同心圆”人民调解工作室推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工作方案》。

    “同心圆”人民调解工作室是怀柔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适应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新要求、社会矛盾纠纷发展新形势和人民群众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需要的有力抓手,是怀柔区强化预防在前、调解优先、依法调解、实质调解理念,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诉调对接,推动各类解纷力量向预防和实质化解端发力的创新实践。

    下一步,怀柔区将以全面贯彻落实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机制的各项举措,持续提升人民调解服务群众的整体水平,不断探索完善配套工作机制,最大化发挥诉调对接效能,推进“同心圆”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品牌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怀柔深耕厚植,为全力突破科学城统领“1+3”融合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文/董振杰

    图/北京市怀柔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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