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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通知 | 关于公布全国影响力建设智库专项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
2024-12-09 20:45  浏览:4181  搜索引擎搜索“手机奥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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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社科办〔2024〕49号

各省级新型智库、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全国影响力建设智库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经专家评审、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审批与公示,以下课题立项为浙江省社科规划全国影响力建设智库专项课题,其中重大课题14项,重点课题2项。每项重大课题设置3-4项子课题,重点课题不设置子课题。

结题要求:重大课题成果至少一项须在全国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并达到以下6项条件中3项的可以申请结题,由重大课题负责人统一办理结题手续;重点课题达到以下6项条件中2项的可以申请结题。

(1)完成课题相关研究报告(皮书)1份;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不少于3件(其中在《浙江社科要报》上刊发的不少于1件);

(3)在三报一刊理论版发表文章1篇;

(4)在中央主流媒体发声3次,其中视频发声1次;

(5)课题成果获得省部级奖项1项;

(6)浙大一级期刊论文发表2篇。

以上研究成果须以全国影响力建设智库专项课题名称为第一标注。课题研究期间,重大课题负责人应对团队成员开展实质性指导,引领青年学者成长,重大课题子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总课题负责人联合署名的成果不少于50%。课题研究期内,研究专报获得国家主要领导人批示1项及以上的,可直接申请结题。

列为重大课题的,资助经费采取省社科联拨付与智库配套相结合的方式,相关配套由所在智库自行拟定,但不能超过20万元;列为重点课题的,资助经费每项4万元由省社科联直接拨付,相关配套由所在智库自行拟定,但不能超过10万元。课题经费由各智库从年度经费中列支。课题立项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研究期限3年。

联系人:李波;

联系电话:0571-87053182;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51-1号省行政中心二号院615室(邮编:310005)。

附件: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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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

新媒体编辑:苏威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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