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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终将逝去 摇滚永不褪色
2024-11-07 15:31  浏览:1583  搜索引擎搜索“手机奥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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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重声明:文章系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一个月前,外甥女星之问我和她妈,11月2号骆马湖音乐节我们要不要去看,周老师立刻说:“去,当然去。”

我问有谁,她说有朴树和痛仰乐队,我立刻说:“去,当然去。”

她便在网上帮我们办妥了一切,临开始的前两天告诉我们,去吧,带上身份证就行。

我从来没有在我们的小城看到过那么多来自全国各地的年轻人,一个烫着银白大波浪穿着大网眼黑丝袜的苍白男孩从容地从我们面前走过,我偷偷指给周老师看,她看了一眼,道:“我们来对了!”

场外很远就有贩卖周边的,我一眼看中了那个红底哪吒方巾,买了一个系在腰间。

进场后,幸运地扶到了最前面的围栏。站在我们右边的是一家三口,爸爸长得高大威猛,头发四圈剃成毛寸,中间高高地扎着一个长辫子;妈妈纤细苗条,柔软的麻花辫上压着一顶瓜皮小帽,眉眼细长,白白的小尖脸上长着淡淡的雀斑,整个人看起来有种说不出的味道;女儿十岁左右,戴着小圆墨镜,红绸子扎着哪吒头,额上绑着痛仰红巾,网状的黑背心上写着两行大字:保护姑娘贯彻落实。

我会心一笑,大声问壮士来自何处,答曰临沂,又问喜欢哪个乐队,答曰都喜欢,又言全国各地只要有音乐节,只要有时间,他们一家三口都会去看,女儿的胎教就是摇滚乐。怪不得哪个乐队的歌他们都能跟着唱两句,特别是钢心的,壮士几乎从头唱到尾。人声鼎沸里,属他声音最摇滚,且是气氛担当,跟着他,周围人尽可放开嗓子吆喝。

我告诉他,我初次接触摇滚是因为郑钧,他说上次音乐节,郑钧假唱两首歌。

我暗叹:“郑钧堕落了。”

喜欢郑钧是在上大学的时候,在穷得连饭都吃不饱的情况下,挤出钱买了他两盘磁带,一盘《赤裸裸》,一盘《第三只眼》,常常戴着耳机在宿舍的上铺唱“在雅鲁藏布江把我的心洗清,在雪山之颠把我的魂唤醒”,唱“热热闹闹人们很高兴,欲望在膨胀,我变得越来越忙,物价在飞涨,可我卖的更疯狂,商品社会,欲望社会”,唱“有一天我们相遇,孤独的心被救起……”

那两盘磁带,陪我渡过了一段无处安放的青春。

音乐节的第二晚,我快乐的余温尚未散尽,晚上与胖子出去散步,散着散着就唱了起来,胖子无语道:“我看你是疯了,都多大年纪了,还以为自己十八呢。”

十八岁,才没有现在的淡定从容。青春常常是一场伤痛文学,骄傲自卑敏感热烈愤怒迷茫孤独无助,又冰又脆,不是伤这儿,就是伤那儿,一不注意就碎了。

也是那晚,忽然想起,第一次接触摇滚并不是郑钧,而是在初一或初二的时候,我在姑姑家给我们的十四寸黑白电视里看到一个瘦弱的男孩,孤独地蹲在昏暗的街头,一遍又一遍地唱:“哦,姐姐,带我回家……”短短几句呐喊便将我深深地吸引住了。

那个男孩叫张楚。那时资源匮乏,并不懂何谓摇滚,只知张楚不知窦唯。

开始关注窦唯时,他已成了传说。听他的《高级动物》,怀疑是受了庄子《齐物论》的启发。《齐物论》形容大木百围之窍穴:似鼻,似口,似耳,似枅……形容地籁之音:激者,謞者,叱者,吸者……《高级动物》描写人性弱点:矛盾,虚伪,贪婪,欺骗,幻想,疑惑……形式何其相似,一大段,如一张巨大的网将人兜头罩住,人陷其中,无处可逃,最后漫声叩问:“幸福在哪里,幸福在哪里?”

何以安身,何以自处?窦唯的离开是注定的,如今骑小电驴吃小店面做想做的音乐,舒展自在,应是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十四岁写出《静止》的音乐天才大张伟开辟了另一个天地,天天阳光彩虹小白马到处喜哈哈,在大家怨天怨地找不到幸福的时候,他用奇思妙托起了千年不落梗,自己开心也把开心传递给别人,又何尝不是另一种摇滚。

人生天地间,奄忽若飙尘,生活那么苦,不如来跳舞。

音乐节现场没有冷场,每一个乐队都有自己的拥趸,谁都不认识什么都不会唱也会被感染,跟着节奏摇晃身体,跟着别人挥舞手臂。

霓虹花园表演时,周老师对着我的耳朵喊:“我发现我现在特别喜欢看人家穿白衬衫黑裤子。”主唱谭聪翀白衬衫黑裤子,在台上狂甩绿发,一次又一次把矿泉水从头上直浇下去,抱着贝斯一蹦八丈高,活力四射,魅力十足。

台上台下嗨翻天,周围都是年轻狂热的e人脸,中场休息时,立刻又切换成拘谨漠然的i人脸,扣手机的,吃东西的,啥都不干蹲着一动不动发呆的,好像刚才热情似火的那个人不是TA而是别人。

这或许就是摇滚在今天的意义吧,敞开胸怀,不要阉割自己,躁起来,喊出来,哪怕只有一首歌的时间。

终于轮到朴树了。

等待时,我一个快五十的人居然激动得心脏呯呯乱跳。戴瓜皮帽的姑娘(虽然是一个十岁孩子的妈妈,但我仍愿意称她为姑娘)喊起来:“朴树,开工喽!”

我也喊:“朴树,不要睡觉啦!”

更多的人喊:“朴树,来宿迁上班喽!”

千呼万唤中,朴树终于上班了。

他比我想象中的更瘦,穿得很厚,戴着一个搭耳朵的彩色毛线帽(我严重怀疑那个帽子是他老婆的,包括外套里的那个红格子内搭)。

我站在第一排,却依然看不清他的脸。

初识朴树缘于很久以前的那个春晚,他站在台上,长长的头发半遮着脸,面无表情地唱:“静静的夜空飘着白的雪,阴霾的天空下鸽子飞翔……”

我一下子便沦陷了。

后来听说他并不想上春晚,是被迫上去唱的。幸好他上去了。

那首歌我听了好几年。

那时,我在一家上气不接下气的建筑公司上班,公司接不到活时能好几月发不起工资,大家得过且过,日子过得穷且闲暇。

那年冬天,外面飘着鹅毛大雪,我站在公司二楼窗口向外看,耳朵里听着朴树的《白桦林》,想着厚厚的落叶,美丽的姑娘,战死的情人,喃喃的低语,望眼欲穿的等待,从青丝到白发直至死亡来临的重逢,一段凄美的爱情就这样埋进了坟墓,而鸽子翻飞村庄依然,物是人非,江月流水。

泪水蓄满了我的眼眶,我沉溺其中,感受哀伤。

身后,老总的女儿W斜靠在办公桌前,短短的头发用摩丝梳得一丝不苟,她的眼睛望向遥远的虚空,漫不经心地唱:“美酒加咖啡,我只想喝一杯,想起了过去,我又喝了第二杯……”

她又在想她的兵哥哥了,那个有着一双忧郁大眼睛的小个子男孩。她喜欢他,却不敢跟家人讲。

我和她一起共渡过许多欢乐时光,后来,不知何故渐行渐远,离开那家公司后,便再也没有见过面——我们就这样,各自奔天涯……啦……她还在开吗,啦……去呀,她们已经被风吹走,散落在天涯。

我挥着手,在声浪里追随着朴树的《那些花儿》。泪水蓄满了我的眼眶,我沉溺其中,感受哀伤,像二十多年前的那个冬天的傍晚一样,只是身后,再也没了那个爱唱邓丽君的十九岁女孩。

我将头转向大屏,乐队连同声响隐没在蓝色的暗影里,光束从上而下将他罩住——明亮而孤独的朴树。总觉得他身上散发着一种不胜秋凉的萧瑟,像一个远行的人,背着包在荒漠里行走,斜阳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他很适合唱《送别》,里面的寂寥由他一字一字寂寞地吐出来显得尤为感伤。

他笑着向观众致意,眼角皱纹清晰表情真诚如少年。我一会儿看向大屏,一会儿看向舞台一一他明明站在眼前,却又仍活在屏幕里,现实而又虚幻。

有一期鲁豫采访朴树,正聊着,他忽然顿住,扭头望向一旁,表情松驰,目光柔软,就那么默默地望了一阵,忽然开口,温柔道:“象,都爱你哦。”接下来的采访,他的目光总是忍不住追随那条叫小象的大狗,不时表达爱意。

这一段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常让我想起《红楼梦》里贾雨村说的那种天生秉正邪二气的人,介于情痴情种、逸士高人及奇优名倡之间,令人见之忘俗。大家愿意爱他,包容他,从不觉得他矫情,不会用世俗的一切去评判他。

只有他,不论沉寂多久,只要一张口,便可以将人从苟且带向远方,而远方,是人心头的朱砂志,是人床头的白月光。

所以,谁能不爱朴树呢?

乐队的夏天是摇滚的盛宴,让我认识了许多乐队:木马,康姆士,新裤子,瓦依那,痛仰……

喜欢痛仰是因为主唱高虎,他在台上像一条自在游戈的鱼:

再也没有留恋的斜阳

再也没有倒映的月亮

再也没有醉人的暖风

转眼消散在云烟………

一首《西湖》当了我一年的来电音乐。

我将印有哪吒的方巾从腰间解下,绑到头上,和旁边那个十岁的哪吒头一起振臂欢呼。

我大声问哪吒头是不是喜欢痛仰,她将墨镜拉至鼻下,认真地望着我说:“我喜欢椿。”

某晚在河边散步,搜索椿乐队,选了那首《晚风》细细听:虫吟,蛙鸣,黄昏,繁星……那是我们的童年现在孩子的童话。跨越近四十年的距离,我理解了那个孩子的喜欢。

身后有人开起了小火车,原本拥挤的人群松动起来,随着越来越多人的加入,终于开成一个大圈,空出一块场地。我瞅准时机跨到一个跟儿子差不多大的男孩面前,笑着说:“我也想开小火车。”

男孩笑着松开前面人的肩膀,我搭了上去,火车开动。

你你你你你要跳舞吗?

跳吧,跳吧,趁着青春未散场,趁着热血未凉,跳起来吧,忘掉一切,就在此刻,不必为今天愁,也不必为明天忧。

一曲甫终,高虎在台上叫:“打开你们的身体,一起来!”

熟悉的前奏响起,人群狂呼:

让我欢乐一点

让我欢乐一点

不要让疑问留停在心间

再见杰克

再见我的凯鲁亚克

……

如此欢乐的大合唱,人生仅一次。

当狂欢褪去极宴将尽,巨大的屏幕上打出一句:Don’t be sorry.

纵然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告别的温柔可御秋寒。

当晚,我站在洗脸池旁把那条十块钱买的方巾打上肥皂使劲搓,搓了很久,水清依旧——这么便宜居然不掉色!

我望着镜子里自己那张难以置信而不再年轻的脸,脑子里冒出一句:生命终将逝去,摇滚永不褪色。

发布人:c07d****    IP:124.223.189***     举报/删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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