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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展格局与高质量发展
生态产品及其价值实现探析——基于政治经济学的思考
摘要:面对日益严峻的全球生态危机,人类社会必须采取自觉行动进行生态治理,以维系人与自然物质变换扩大再生产的一般生产条件。提高地球生态系统的自净化能力,这一社会使用价值的生产是生态劳动及其产品生产的根本目的,体现了生态产品的公共属性和社会属性。不同于资本主义工业文明发展范式,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在生产关系上呈现向共产主义社会演进的萌芽状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生态治理应以政府为主导,同时发挥价值规律的积极作用,最终体现为其社会使用价值生产的新质态。
关键词:生态产品 生态劳动 价值实现 政治经济学 公有制
作者庄贵阳,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研究员(北京100710);丁斐,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北京100810);王思博,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北京100124)。
“南下”还是“西进”——外部冲击下的企业区位选择
摘要:面对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加速重构,准确理解外部冲击下企业空间布局的调整及其决定因素,对于我国有效推动产业向战略腹地转移,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构建结合贸易成本和生产成本的企业跨期选址决策理论模型,并以2018年中美贸易摩擦作为准自然实验,使用微观层面的上市公司数据进行实证研究。研究结果验证了单边贸易成本的上升同时推动我国企业的对外转移(“南下”)和向国内腹地转移(“西进”),但贸易成本对前者的影响规模和持续时间显著小于后者。企业的贴现率与预期、对美进口的依赖度以及对美出口的依赖度是决定企业空间布局的主要因素。从长期经营绩效来看,“西进”策略比“南下”策略在抵御外部冲击方面更具优势。
关键词:中美贸易摩擦 贸易壁垒 产业外迁 战略腹地
作者李芳华,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讲师;王丽媛,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北京100872)
学术基本理论、基本问题、基本方法再反思
我们为什么“必须”和“应该”——架通从“是”到“应该”的桥梁
摘要:休谟、摩尔等人提出的“是”与“应该”、“事实”与“价值”和“规范”之间的分裂和鸿沟是虚构的,因为没有纯客观的“事实”,也没有纯主观的“规范”。为什么“必须”和“应该”是由以下因素共同决定的:人的需求、意图和目标,其中意图和目标产生于需求,意图的强度往往取决于需求的强度,而需求有客观基础;当下的实际状况,常常与需求和目标存在差距,人们力求改变现状,造成能够满足需求和目标的某种愿景;相关的广义科学原理(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社会共识(文化传统和习俗等);人所具有的理性思考能力。这些因素把“是”与“应该”关联起来,由此架通了从“事实”到“价值”和“规范”的桥梁。
关键词:“是—应该”问题 被动旁观者 主动参与者 认知主义 假言命令
作者陈波,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教授(武汉430072)。
文艺审美意识形态的“物性”之思
摘要:传统人文主义文艺批评认为文学即人学,注重文学艺术人文精神的理论阐释,凸显文艺的审美与人文属性,淡化文艺的“物性”。马克思主义文艺批评理论立足于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从社会历史、人类实践与意识形态的整体结构出发,将文学艺术视为审美意识形态。文学艺术作为意识形态的美学形式,具有深刻的“物性”内涵,文学艺术的“人性”与“物性”在审美实践中达成了美学唯物主义的辩证融合。马克思主义文艺研究要真正激活文艺作为审美意识形态的物质活力与文化价值,就必须反思人文主义批评和形式审美批评的话语范式,重视意识形态的物质结构内涵,重申并建构文艺审美意识形态的“物性”诗学之维。
关键词:历史唯物主义 审美意识形态 物性 文艺批评理论
作者李艳丰,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广州510006)。
论社会法的本质属性
摘要:作为七大法律部门之一和独立的法学二级学科,我国学术界对社会法的本质属性仍是众说纷纭,尚未达成统一的见解。体现社会法本质的基本范畴是社会保护、社会保障和社会促进,决定社会法本质的有政治国家、经济社会和历史文化要素。在本质上,社会法是弥补私法不足的法律体系,调整的是表面平等而实质不平等的社会关系,它主要通过基准法机制发挥作用,以保障民生安全,增进民生福祉。围绕社会法本质完善我国社会法体系,需要进一步加强科学和民主立法,提升社会法行政执法效能,推动社会法司法化进程。
关键词:社会法 基本范畴 决定要素 本质属性
作者余少祥,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研究员(北京100732)。
中国自主知识体系与标识性概念
中国古典文学的“赋史”传统
摘要:“赋史”论孕育于汉代赋体创作的史学化倾向,自觉于刘勰论赋“捃摭经史”的理论认知,确立于倪璠对庾信《哀江南赋》寄寓家国兴亡史的阐释中。史著载赋、赋写史迹,从中可以考见当代史事与史识;后世史家援赋证史,又从赋中借镜史家“三长”,形成“赋史互证”的学术方法。赋作政教模式、大一统模式、哀故土模式、纪行模式四大叙写模式,超越了步法于杜诗“诗史”而来的“赋史”小传统,迈向肇自经史的大传统。作为“赋史”论核心要义的“赋法”,不仅以“赋体诗史”理念化解“诗史”被否定的危机,又衍化出“赋体词史”论,强化了词体的尊体意识。这些都让“赋史”卓立于韵文之“史”的传统中,成为中国文学中的一种新的阐释方法与重要批评话语。
关键词:赋史 赋法 诗史 庾信 《哀江南赋》
作者王思豪,澳门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
共识与歧路:文史分合之于百年中国文学研究
摘要:文史分合是中国文化史上独特而复杂的现象,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中国的文学观念与历史意识的关系,甚至也深刻地影响了“文学”之于中国的意义。文史不分,文学研究便常常借助史学的视野和方法,是为文史互证、文史对话;文史有分,文学家亦在自我彰显,在文化的同构中破茧而出,百年中国文学的观念才可能更新和发展。在文史对话已成共识的今天,文学与史学的选择依然各有差异,即便是文学“历史化”的解读,也还是取向不同。文学研究需要我们透过叙写的历史现象挖掘出时代与人的内在精神和灵魂。文与史作为内在于中国文化系统的结构性机制,它们的分与合可以为文化与文学的发展提供深层的支撑和资源。对文史分合的反思有助于推动当代中国文学研究自主知识体系的自觉建构和发展。
关键词:文史分合 文史对话 新史学 文学研究
作者李怡,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教授(成都610207)。
面向“三维世界”的数字法学
摘要:数字法学立足于“三维世界”的系统创生,在其中展开自身的核心范畴。它呈现着“数字人类”的主体性再造、人类生活的数字逻辑和数字契约的共享赋权,因而生成了流动性、场景性、穿透性、交互性的数字权利;基于契约论向“三方论”的转型,构筑了传统数字化权力、新生数字权力和技术性数字权力的复杂权力结构;从“二维世界”迈进“三维世界”,使得数字正义摆脱了道德推理的分配策略,它在属性上是计算正义,在过程上基于认知计算,在方式上是可视正义,因而是一种计算分析的匹配正义。由此可见,数字法学负有重要的时代使命与担当,应致力于提炼“中国式现代化”中的法学命题,创新自主的数字法学理论,从而塑造新时代的自主法学知识体系。
关键词:数字法学 数字权利 数字权力 数字正义 数字法治
作者马长山,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上海200042)。
文明起源与文明互鉴
商周天下观念与“大一统”思想的产生
摘要:商周时期天下观念可以用“五域天下观”来概括,它包含中域和四方之“域”。“中域”即后世“中国”之古称,指商周王邦所处之区域。天子受天命而有“五域”,“五域”臣服于天子。“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观念,在当时并非一句虚言,而是时人努力实践的一种政治理念。由此,商周王朝在主观上是一种“天下国家”模式。商周时期的天下观念很容易产生“大一统”思想,“大一统”思想强调天下一统于天子,有一个从“自在”到“自觉”的发展历程。在战国秦汉时期人们正式提出“大一统”口号之前,夏商周三代业已产生了“自在”的“大一统”思想。
关键词:天下观 五域 中域 天下国家 大一统
作者王祁,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理论研究所副研究员(北京100101)。
商代早期国家文明的特质和生成道路
摘要:以祖先崇拜为核心的礼乐活动催生了商代早期的国家文明,礼乐制度是商代早期国家文明的特质。随着礼乐在各个层面的普遍使用,商代进入中国早期国家的成型期。祭祀和战争是商代礼乐制度产生的直接来源,特别是以周祭为代表的祭祀制度以及用乐制度的逐渐成熟,证明商王朝在祭祀过程中形成了乐舞一体的国家礼乐体制。随着战争乐器的成套使用和推广,军事领域的礼乐仪式典型体现了国家意志。祭祀和战争将商代礼乐仪式固定化、程式化并推向国家礼制的高度,由此形成商代早期国家文明发展的独特道路。从夏商礼乐制度到周礼的一脉相承,可以揭示中华文明长盛不衰、历久弥新的文化基因密码。
关键词:商代 早期国家 文明标准 礼乐制度
作者李雪山,河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新乡453007)。
来源:中国学派微信公众号
新媒体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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