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伊始,吐鲁番市鄯善县库木塔格沙漠景区举办“2025库木塔格‘金沙暖冬·浪漫激情’大漠长河杯全民健康迎新跑”活动,鄯善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借机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禁毒条例》实施日宣传活动。
nload="this.removeAttribute('width'); this.removeAttribute('height'); this.removeAttribute('onload');" />
民警通过设立集中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参赛选手和观众讲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禁毒条例》内容,并通过设置禁毒知识问答、毒品模型展示等环节,普及毒品、新精神活性物质等具有成瘾性有害物质的识别与防范知识,提高参赛选手和群众的识毒、防毒、拒毒意识。
nload="this.removeAttribute('width'); this.removeAttribute('height'); this.removeAttribute('onload');" />
nload="this.removeAttribute('width'); this.removeAttribute('height'); this.removeAttribute('onload');"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禁毒条例》相关规定
第八条 鼓励和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毒品预防,禁毒宣传教育、科学研究,戒毒社会服务等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其进行指导、培训,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个人对禁毒工作进行捐赠,符合条件的,依法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保护举报人的人身安全,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予以保密。对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有功以及在禁毒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 报刊、广播电视、网络通信、政务新媒体、公共广告宣传媒体等文化服务单位应当适时安排宣传版面和时段,刊登、播放、推送禁毒公益广告和内容。公共图书馆、阅览室应当配备禁毒知识读物。
广播电视、电影、网络媒体、文艺演出等经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对涉毒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的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
第十四条 铁路、公路、航空、城市轨道交通等站点,邮政、快递、物流等经营单位,洗浴、会所、茶馆、酒吧、歌舞厅、网吧等娱乐服务场所,旅馆、酒店等经营性住宿场所,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立禁毒警示标识,公布举报方式,开展禁毒宣传。
有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对会员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第二十五条 洗浴、会所、茶馆、酒吧、歌舞厅、网吧等娱乐服务场所和旅馆、酒店等经营性住宿场所应当建立日常禁毒巡查制度,防止场所内发生涉毒违法犯罪行为。发现场所内有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房屋出租人、管理人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发现出租房屋内有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五十条 铁路、公路、航空、城市轨道交通等站点,邮政、快递、物流等经营单位,洗浴、会所、茶馆、酒吧、歌舞厅、网吧等娱乐服务场所,旅馆、酒店等经营性住宿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在显著位置设立禁毒警示标识,公布举报方式,开展禁毒宣传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
第五十二条 洗浴、会所、茶馆、酒吧、歌舞厅、网吧等娱乐服务场所和旅馆、酒店等经营性住宿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在其场所内发现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未报告的,由公安机关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拒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依法吊销许可证。
来源:鄯善县禁毒办
编辑:田文婷 审核:周中南、张海鑫 签发:窦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