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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现在不仅及时支付生活费、医疗费,还经常买水果、营养品上门探望我们。”近日,记者跟随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检察院检察官来到某村委会,了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件调解书的落实情况。当事人李大爷告诉检察官,如今家庭成员之间经常走动,受损的亲情得到修复。
今年3月,家住郫都区某村的李大爷走进郫都区综治中心,说要起诉儿子拒不履行赡养义务。郫都区检察院入驻区综治中心的“和枫”工作室了解到该线索后,第一时间到当地村委会、派出所调查核实,了解当事人家庭生活情况。
原来,李大爷和老伴儿育有一子一女,早年与儿媳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后与儿子一家形同陌路。长期以来,儿子从未支付赡养费,老两口只能靠微薄的养老补贴和女儿的照顾来维持基本生活。“我们年龄大了,只想子女能常回家看看,但这么多年儿子一家以各种托词很少回来看望我们。”李大爷对检察官说。鉴于老人与儿子之间的亲情破裂,双方对常规和解工作的抵触情绪大,在李大爷提出申请后,该院决定启动支持起诉程序。老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当日,该院同步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
考虑到该案系家事纠纷,郫都区检察院联合法院开展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矛盾化解工作。法检两家在李大爷家里召开了家庭调解会,邀请老人的儿子及双方信任的亲戚朋友、邻居参与。调解会上,检察官向李大爷的儿子宣讲了关于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释明其对赡养老人的认识误区,同时借助情感纽带开展劝导。经过法检两家的释法说理和邻居朋友的劝说,李大爷的儿子表示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将履行赡养义务,修复亲情。
5月19日,郫都区检察院联合法院巡回审判法庭将该案的庭审现场搬到了村委会坝子里。“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也是人情天伦。除了物质给付,和老人分开居住的,经常看望或者问候父母,给予父母情感慰藉也是法定义务。”检察官现场普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之前只顾自己置气,与父亲的矛盾一直在心里像个疙瘩解不开,现在心结解开了,我愿意赡养他们。”在庭审现场,儿子表示愿意赡养老人,当庭向父母支付了生活费,并表示以后会带孩子常回家看看。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确认后以调解结案。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作者:查洪南 沈丽 李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