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民政部官网发布《民政部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涉及四项法律法规,10项部门规章,两项其他立法项目。
民政部指出,近年来,社会救助、行业协会商会、养老服务等领域深化改革带来的新趋势新变化,要及时通过制定法律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社会组织、婚姻、殡葬、收养等领域行政法规调整对象、实施条件已发生较大变化,一些制度规定解决实际问题的有效性不足,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够强,已不适应改革发展要求,要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受上位法“老化”等影响,一些部门规章亟待更新迭代,要及时开展制修订工作。
在立法重点方面,要重点抓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立法规划计划项目,全面落实《民政法规制度建设规划(2023-2027年)》,注重与年度民政重点工作任务衔接,坚持突出重点、急用先行、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安排立法项目。
根据立法工作计划,一方面要围绕着力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抓紧研究制定养老服务法,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此外,要着力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会治理工作水平——
社会救助方面,推动制定社会救助法,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社会福利方面,制定《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办法》,修订《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管辖以及所需要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的规定》,保障儿童合法权益,完善相关收养制度;
社会事务方面,推动修订《婚姻登记条例》,抓紧研究制定《男女双方均非内地居民的中国公民在内地办理婚姻登记办法》,优化婚姻服务。推动修订《殡葬管理条例》,制修订《殡仪馆管理办法》《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等,稳妥推进殡葬改革,完善殡葬管理体制机制;
社会治理方面,推动修订《基金会管理条例》,制修订《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抓紧研究制修订行业协会商会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推动社会组织、慈善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制定《行政区划代码管理办法》,推动完善行政区划领域制度建设。
民政部要求,坚持立法为民,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扎实开展立法调研,积极发挥全国民政法治工作联系点作用,健全吸纳民意、汇聚民智工作机制,确保民政立法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增进人民福祉。
同时,坚持立法和普法有机结合,引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民政立法,增强民政立法宣传实效,讲好民政法治故事,为法律法规出台营造良好氛围。注重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作用,鼓励支持地方积极开展立法创新实践,为国家层面立法积累有益经验。
附 件
《民政部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明确的立法项目
一、法律法规
1.社会救助法(制定)
2.《基金会管理条例》(修订)
3.《婚姻登记条例》(修订)
4.《殡葬管理条例》(修订)
抓紧研究制定行业协会商会法、养老服务法,修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二、部门规章
1.《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修订)
2.《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制定)
3.《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修订)
4.《行政区划代码管理办法》(制定)
5.《公墓管理暂行办法》(修订)
6.《殡仪馆管理办法》(制定)
7.《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办法》(制定)
8.《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管辖以及所需要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的规定》(修订)
9.《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修订)
10.《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修订)
抓紧研究制定《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男女双方均非内地居民的中国公民在内地办理婚姻登记办法》,修订《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三、其他立法项目
1.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政府职能转变等涉及的立法项目
2.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立法项目
本文转自“公益时报”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