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中国审判》杂志原创稿件
文|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周婧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十一个坚持”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目标任务的关键所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各级领导干部做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对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
01
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
在法治中国建设过程中,各级领导干部肩负着重要责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
领导干部是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主要是通过各级领导干部的具体行动和工作来体现、来实现。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水平。
领导干部发挥着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示范榜样作用。民“以吏为师”,“子帅以正,孰敢不正”。领导干部具有风向标的作用。领导干部尊不尊法、学不学法、守不守法、用不用法,人民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并且会在自己的行动中效法。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老百姓就会去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领导干部装腔作势、装模作样,当面是人、背后是鬼,老百姓就不可能信你那一套,正所谓“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在上面要求人、在后面推动人,都不如在前面带动人管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典范,有助于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02
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
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是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内心尊崇法治,才能行为遵守法律。只有铭刻在心中的法治,才是真正牢不可破的法治。每个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每个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彻底摒弃人治思想和长官意识,决不搞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对各种危害法治、破坏法治、践踏法治的行为,领导干部要挺身而出、坚决斗争。
宪法宣誓制度的确立对于强化领导干部的宪法法律意识、依法履职尽责具有重要作用。宪法宣誓彰显宪法权威,强化领导干部对宪法和法律的敬畏之心,激励和教育领导干部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宪法宣誓同时也提醒领导干部铭记,权力来自人民、权力受宪法法律的约束,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履职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03
带头学习法律、掌握法律
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领导干部只有学习法律、掌握法律,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才能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才能正确行使权力。一些腐败分子在其忏悔录中提及,不知法是自己走向腐败深渊的一个重要原因。领导干部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准确把握我们党处理法治问题的基本立场。首要的是学习宪法,还要学习同自己所担负的领导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教育,明确学习的内容、方式和效果,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学习机制,是引导领导干部学法懂法的重要举措。202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更加自觉地学习党内法规,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04
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
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对宪法和法律保持敬畏之心,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也不要去干预依法自己不能干预的事情,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做到法律面前不为私心所扰、不为人情所困、不为关系所累、不为利益所惑。
近年来,各地纷纷出台权责清单,划定权力边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观念不断加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的施行,明确了界限,设定了路线,有力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知敬畏、遵法纪、重程序、守底线。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首先要考虑一下是否合法,逐渐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工作习惯。
05
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
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具体而言,要守法律、重程序;牢记职权法定,明白权力来自哪里、界限划在哪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护人民权益;接受监督,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凡属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等理念深入人心。各级领导干部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推进各项治国理政活动制度化、法律化。
新时代新征程,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动全社会遵纪守法、知法用法,不断开创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
本期封面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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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杂志2025年第13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71期
编辑/孙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