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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子不姓孔?一文读懂古人的姓和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7-22 16:08:53   浏览次数:1  发布人:57fb****  IP:124.223.189***  评论:0
    导读

    姓名是人的诸多称谓中最重要、最基本的,是一个人在社会生活中用以区别于其他社会成员的识别符号。古人的姓与名及其使用,远比今人复杂,我们讨论古人称谓就从“姓”开始。在原始社会后期的母系氏族阶段,只知有母,不知有父,每个以母系血统为纽带的氏族都必须有一个有别于其他氏族的称呼,这就是“姓”。甲骨文中的“姓”字从女从生会意,表示“女所生”,同一个老祖母所生的后代,就是同姓。汉代仍很明确这一点,所以《白虎通义

    姓名是人的诸多称谓中最重要、最基本的,是一个人在社会生活中用以区别于其他社会成员的识别符号。古人的姓与名及其使用,远比今人复杂,我们讨论古人称谓就从“姓”开始。

    在原始社会后期的母系氏族阶段,只知有母,不知有父,每个以母系血统为纽带的氏族都必须有一个有别于其他氏族的称呼,这就是“姓”。甲骨文中的“姓”字从女从生会意,表示“女所生”,同一个老祖母所生的后代,就是同姓。汉代仍很明确这一点,所以《白虎通义· 姓名》说:“姓者, 生也。”《说文》说:“姓,人所生也。”正因为不同的姓就表示着不同的女性祖先,所以古文献中所见到的最古老的一批“姓”都是从“女”的,如《通志·氏族略序》所说:“女生为姓,故姓之字多从女,如姬、姜、嬴、姒、妫、姞、妘、婤、姶、㚰、嫪之类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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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音版说文解字》

    我们的祖先之所以将自己的姓置于十分重要的地位而绝不能混淆,是因为姓的区别在当时具有明显的社会作用——明血缘、别婚姻。正如《白虎通义·姓名》所说:“人所以有姓者何?所以崇恩爱、厚亲亲、远禽兽、别婚姻也。”我们的祖先很早就从实践中总结出近亲不宜通婚的优生学的道理,如《左传·僖公二十三年》载:“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国语·晋语四》载:“同姓不婚,恶不殖也。”利用“同姓不婚”这一优生学原理来保证后代的正常繁衍,在古代是长期严格执行的。

    只是有两点必须了解:

    一是东周时期,同姓不婚的原则有时被王侯贵族打破,那是为了政治联姻的需要,在数国王侯同姓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

    二是我国有系统的文字记载的历史是从商代开始的,此时已是较发达的奴隶制社会,以男性为一族之长的时代已有数千年,所以“姓”的继承与区别也早已从按母系血统来划分转变为按父系血统来划分了,如周为姬姓、秦为嬴姓之类。

    最初的同姓是不多的,但随着后代的长期繁衍,同姓必然是越来越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在庞大的同姓者之中也必然会出现新的区分。这种区分不仅是血缘的亲疏,也是地位与财富的不同。这种区分,伴随着母系氏族阶段向父系氏族阶段的转变而日趋明显。这样,就在每个人都有了“姓”之后,又在同姓之中出现了不同的“氏”。最初的“氏”,大体上应当是各个父系氏族的称呼或标识,也可以是该氏族的男性首领的称呼。我国最早的一些“氏”,如轩辕氏、神农氏、伏羲氏、燧人氏、陶唐氏等,虽有神话传说的成分在内,但确也反映了一些历史真实——他们都是父系氏族阶段出现过的最有名的“氏”。

    夏代的统治族,《史记·夏本纪》记载得很清楚:“禹为姒姓。”可在同一个姒姓之下,就分为“夏后氏、有扈氏、有男氏、斟寻氏、彤城氏、褒氏、费氏、杞氏、缯氏、辛氏、冥氏、斟戈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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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禹王像》 ,宋马麟绘

    殷代的统治族是商族,姓子(即“好”),其下的情况是“其登名民三百六十夫”(《史记·周本纪》)。而从甲骨文中的材料考察,“确知商代的氏族至少有二百个以上”(丁山《甲骨文所见氏族及其制度》),与《史记》的记载可以相互印证。《左传·定公四年》曾列出了著名的“殷民六族”与“殷民七族”:“条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陶氏、施氏、繁氏、锜氏、樊氏、饥氏、终葵氏”。这就是商族同属子姓的十三个“氏”。清代著名学者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氏》中说得好:“姓者,统于上者也;氏者,别于下者也。”宋代史学家刘恕在《通鉴外纪》中的论述也很准确:“姓者统其祖考之所自出,氏者别其子孙之所自分。”顾炎武则在《原姓》中从另一种角度给了很恰当的区分:“氏焉者,所以为男别也;姓焉者,所以为女坊也。”

    进入阶级社会之后,姓继续起着“别婚姻”的作用,氏的作用则是“别贵贱”。同姓之下,不同氏的地位与实力在由无阶级社会向阶级社会的变动中和在阶级社会的发展中,必然会有所差别,《白虎通义·姓名》说“所以有氏者何?所以贵功德,贱伎力”,正表明了汉代对不同的氏之间的差别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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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虎通义》

    姓和氏的产生及其不同的社会作用,在上文已经简述。在既有姓又有氏之后,姓与氏之间的关系及其使用时的特点又如何呢?郑樵在《通志·氏族序》中有一段全面而准确的概括:“三代之前(按:这里的“之前”是指三代结束之前,即秦以前的夏、商、周三代),姓氏分而为二。男子称氏,妇人称姓。氏所以别贵贱,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今南方诸蛮此道犹存。古之诸侯诅辞多曰‘坠命亡氏,踣其国家’,以明亡氏则与夺爵失国同,可知其为贱也。故姓可呼为氏,氏不可呼为姓。姓所以别婚姻,故有同姓、异姓、庶姓之别。氏同姓不同者,婚姻可通;姓同氏不同者,婚姻不可通。三代之后(按:即指秦汉及其以后),姓氏合而为一,皆所以别婚姻,而以地望明贵贱。”在这段话中,谈了几个很重要的问题。

    首先,“男子称氏,妇人称姓。氏所以别贵贱……姓所以别婚姻”,是我国古代姓氏合一之前姓与氏的最基本的特点。当时男子是社会舞台的主角,他们都称氏,方能“别贵贱”,方能体现出与其他氏的差别。先秦时期,男子从不以姓相称。郑樵在《通志·氏族序》中曾很中肯地指出,司马迁、刘知几以姬伯称周文王,以姬旦称周公,是错误的,“三代之时无此语也”。郑樵由此而慨叹:“虽子长(按:司马迁字子长)、知几二良史犹昧于此!”(按:郑樵所说似有误。司马迁《史记》中无称“姬伯”“姬旦”者。)后来顾炎武在《原姓》中也曾明确指出:“男子称氏,女子称姓。氏一再传而可变,姓千万年而不变。最贵者国君,国君无氏,不称氏称国。”他在举出《左传》中若干实例之后指出:“考之于《传》,二百五十五年之间,有男子而称姓者乎?无有也。”钱大昕在《十驾斋养新录》卷一二《姓氏》中进一步指出:“三代以上,男子未有系姓于名者。汉武帝元鼎四年,封姬嘉为周子南君。此男子冠姓于名之始。”遗憾的是,如今史学界有不少著述还在重犯前人早已指出的错误(《中国历史人物辞典》甚至以“姬昌”“姬发”“姜小白”等作为人名的词目)。这里指出几个最常见的错误,如下。

    孔子,绝不能说是“姓孔名丘”。“孔”只是他的氏。孔子是宋国贵族之后,宋国是殷遗民所建,所以孔子应姓“子”(即“好”)。他的先祖本以“公孙”为氏,到孔父嘉时,“五世亲尽,别为公族,故后以孔为氏焉”(《孔子家语·本姓解》)。


    孔子像

    屈原,绝不能说是“姓屈名原”。屈原是楚国公族,姓是芈,其祖先“受屈(地名)为卿,因以为氏”(《史记·屈原贾生列传》《正义》引王逸说)。

    秦始皇,不能称他为“嬴政”。他的确是姓嬴,但是以赵为氏,这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写得很明白:“名为政,姓赵氏。”《索隐》解释说:“生于赵,故曰赵政。”正因为如此,《淮南子·人间训》才会说“秦王赵政兼吞天下而亡”。

    男子称氏,女子则称姓,因为当时的女子无权参加社会活动,她们作为社会成员之一而要与其他女子相区别的主要时刻,就是作为传宗接代的工具而出嫁。为了“别婚姻”,不致出现同姓通婚的禁忌,她们的姓必须明确,所以她们必须称姓。未出嫁时,一般都在姓之前加上排行,如孟姬、仲姜、叔媿、季姒之类;或在姓前加上自己所出的国名,如秦嬴、齐姜、褒姒之类。出嫁之后,则在姓前加上丈夫的国名或氏,如孔姬、棠姜、息妫之类。西周王室长期是姬、姜二姓通婚,周王的王后在世时多称王姜,死后则在姜之前加上谥号,如文姜、哀姜、穆姜、齐姜之类。民间传说“孟姜女哭长城”的孟姜,史无其人,但却是先秦时期妇女的常见称呼。所谓“孟姜”,就是姓姜家的大小姐,“孟”是老大的意思,如果理解为“姓孟名姜”,就完全错了。


    《文姜婚鲁》

    其次,是“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先秦时期实际上是有身份的统治阶级成员才有氏,广大的穷苦大众没有“别贵贱”的需要,也不大讲究宗法,所以一般是没有氏的。

    再次,在有姓有氏的情况下,“氏同姓不同者,婚姻可通;姓同氏不同者,婚姻不可通”。先秦时期有好些诸侯、大夫都是同姓的,例如齐国的崔氏与东郭氏都姓姜,就不能通婚。齐庄公时,崔杼要娶东郭偃之姊。虽然东郭偃是崔杼的下属,可仍以“男女辨姓”为由,坚决表示“不可”(《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由于“姓”是母系氏族时期形成的,“统系百世而不变”,所以先秦时期“姓”的数目很少。根据顾炎武的统计,“见于《春秋》者, 得二十有二”(《日知录·姓》)。如周王室及其同姓封国鲁、晋、郑、卫、燕、虞、虢、吴、随、巴等都是姬姓,齐、申、吕、许等都是姜姓。

    可是“氏”的数目都是“姓”的若干倍。《左传·隐公八年》载:“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诸侯以字为谥,因以为族。官有世功,则有官族。邑亦如之。”这里的“族”与“氏”同义。就是说,因其出生而决定其“姓”,因其赐予土地的名称或者先祖的谥号、官称、封邑等作为自己的“氏”。有了这些不同的“氏”,方能体现出“别贵贱”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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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秋左传注(修订本)》


    如果分得更细一些,“氏”的来源远不止上述几种,《通志·氏族略》分为三十二类,《风俗通义·姓氏》与《潜夫论·志氏姓》分为九类。《风俗通义·姓氏》亦载:“或氏于号,或氏于谥,或氏于爵,或氏于国,或氏于官,或氏于字,或氏于居,或氏于事,或氏于职。”

    春秋战国时期,见于文献的常见的氏已有六百多个,除普通的穷苦百姓,过去的大夫、士这一阶层以及若干新兴的土地所有者与工商业者都有了氏,也都以氏相称。

    战国时期是一个动荡、变革的时期,姓氏制度在此时出现了很大变化。由于严格的等级制度受到不断的冲击,传统的贵贱区分已无法维持,“氏”也就逐渐失去其“别贵贱”的作用,成为以男子为中心的家族的标识,而且越来越多。数量很少的“姓”则被大量的“氏”淹没。这样,氏就取代了过去“姓”的地位,氏姓不分,或说氏姓合一。

    战国以后,就人人有姓(也即人人有氏),都称姓了。在这个变动时期(战国至汉初),也就必然出现“姓”与“氏”混而不别的现象。如《史记》中常见的“姓赵氏”“姓刘氏”,就是最典型的例证。顾炎武在《日知录·氏族》中说:“姓氏之称,自太史公始混而为一。”他又在《原姓》中说:“自秦以后之人,以氏为姓,以姓称男而周制亡。”就是最简明的总结。

    秦汉以后,我国的姓氏制度基本稳定,人人都有姓,姓的主要来源就是先秦的氏,但数目日益增多。

    本文摘自《古人的称谓》,标题为编辑所拟

    来源:中华书局1912微信公众号

    新媒体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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