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中国审判》杂志原创稿件
文|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
法律教研部教授 王勇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
法律教研部博士研究生 朱丰卓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基础性保障,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之一。
01
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对全面依法治国
至关重要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法治工作队伍是法治中国各项举措得以有效实施的关键力量,其建设质量直接关系法治中国建设的成效和水平,直接影响法治效果的实现。法治工作队伍不仅是法律的执行者,更是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的传播者和培育者。
法治工作队伍是法治中国各项举措得以有效实施的关键力量。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等法治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专业的法治工作者来具体落实。立法队伍承担着将国家发展需求、社会演进规律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凝练升华为国家意志的职责,通过立法调研、学理论证、意见征集、条文设计等立法活动出台法律规范,为社会行为确立普遍性、权威性的准则。立法质量直接决定了后续执法、司法的可行性与公正性。执法队伍通过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将静态的法律规范转化为动态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秩序维护。司法队伍通过依法独立公正的司法审判、检察监督、制定司法解释以及裁判执行等司法行为,正确适用法律,有效定分止争,惩治违法犯罪,救济受损权利,维护法律权威,为法律实施提供保障。法律服务队伍则是法治实践的“毛细血管”和公民权利的“专业代言人”,通过在个案中有效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理性解决纠纷,实现传播法治理念、监督权力运行、促进司法公正、化解社会矛盾的效果。
法治工作队伍的建设质量直接影响法治效果的实现。一支政治坚定、法律素养高、业务能力强、职业道德好的法治工作队伍,能够确保法律在每一个司法案件、每一次执法行为中得到正确适用,切实捍卫公民合法权益,有力支撑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法治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与能力水平直接决定了法律能否得到准确理解、公正适用与有效执行,进而深刻影响着法治目标能否真正实现。
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关系法治精神的培育和法治文化的形成。法治工作队伍通过其专业活动与日常言行,深刻塑造着社会公众对法治原则的认知。法治工作队伍的专业素养与职业水准,影响着法治精神能否被准确、有效地传递至社会“肌理”之中。提高法治工作队伍的建设质量,不仅是为了严格保障法律得以不折不扣地实施,更是为了引导、感召和塑造社会公众的法治观念,促成法治精神真正内化为全社会的普遍遵循与行为准则,进而构建起植根深厚、健康向上的法治文化。因此,必须高度重视法治工作队伍的建设。要把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好,以强化法治专门队伍的政治建设为根本保障,以推进法治专门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核心路径,以建立健全法治专门队伍“激励—追责”双向制度为长效动力;要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提升法律服务队伍专业能力,强化法律服务队伍职业操守;要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坚持党管人才,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方向,着力发挥法学教育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加强法学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建设。只有不断提高法治工作队伍的建设水平,才能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坚实的基础性保障。
02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首先要把
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首先要把专门队伍建设好。
我国的法治专门队伍主要包括在人大和政府从事立法工作的人员、在行政机关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在司法机关从事司法工作的人员。
以强化法治专门队伍的政治建设为根本保障。将党的领导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全过程。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刚性约束,确保从事立法、执法、司法工作的人员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善于从政治高度审视法治问题、分析复杂形势、把握案件本质、作出精准判断、推进案件处理,确保法治专门队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筑牢法治专门队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灵魂和思想根基,切实保障法治实践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前进。
以推进法治专门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核心路径。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将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深入推进。通过专题培训、研讨交流、实践锻炼等形式,推动法治专门队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立法队伍提升遵循规律、凝聚共识的能力,优化立法科学性。 执法队伍强化严格执法、敢于担当的素养,推动法律落地见效。司法队伍突出坚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守护司法公正。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完善符合职业特点的法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完善法官、检察官员额管理,规范遴选标准与程序,落实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职业伦理规范,培育崇尚法治、恪守公正的职业文化。
以建立健全法治专门队伍“激励—追责”双向制度为长效动力。构建“正向激励—反向约束”的双轮驱动体系。推动职业保障制度化,着重构建与法治工作专业性相匹配的职级薪酬联动机制、履职豁免与人身安全保障制度;畅通专业成长通道、建立基于专业能力、实践绩效和职业道德的评价与晋升体系,注重为青年骨干和基层一线人员创造脱颖而出的机会,确保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打造荣誉评价体系,探索设立国家、省、市多层级,覆盖立法、执法、司法各领域的权威性、专业性荣誉奖项,在全社会营造尊崇法律职业、尊重法律人才的浓厚氛围。
明确权力清单边界,确保立法、执法、司法权力的行使主体、范围、程序、时限均有据可查、公开透明,从源头压缩权力寻租和滥用的空间。明确过错认定标准,区分主观故意、重大过失与一般工作瑕疵,涵盖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偏差、程序严重违法、行为明显不当等关键情形。可通过引入同行评议、专家论证等机制,确保过错认定的专业性、客观性和公信力。健全监督追责体系,通过整合内部监督(纪检监察、案件评查、绩效考核)、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力量,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的监督网络,确保“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必追究”。
03
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服务队伍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
法律服务队伍包括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仲裁员、人民调解员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他们在法治建设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其作用不仅体现在提供法律服务本身,更体现在以法律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法律正确实施和社会秩序稳定。
大力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要持续深化对广大律师的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其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历史必然性、科学真理性和现实优越性。通过系统性的理论学习和实践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律师坚持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确保党的组织体系在律师行业的有效延伸,实现党建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的深度转化。切实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将党的领导融入律师事务所决策管理、业务开展、队伍建设全过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律师行业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
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法律服务队伍专业能力。构建常态化、系统化的业务培训机制,深化法律服务队伍法律知识储备和专业应用能力。培训内容应着力构建多层次知识体系,包含前沿法律法规深度探析、权威司法解释精要研习、典型案例剖析等内容。积极引入互动式、研讨式、模拟式等培训方法。组织专题工作坊,围绕热点法律问题进行深度研讨;开展模拟法庭、模拟谈判或沙盘推演活动,在实战情境中锻炼综合能力;建立线上学习平台,提供法规库、案例库及专家讲座资源,支持碎片化学习与知识巩固,努力实现法律服务队伍知识结构持续迭代、法律适用精准度提升、疑难法律问题处置能力实质性增强、整体服务水平不断强化的培训效果。
加强职业道德机制建设,强化法律服务队伍职业操守。提升法律服务队伍的职业操守,关键在于建立健全长效的职业道德机制。要切实发挥行业协会的联系、指导作用,以专题讲座、案例剖析等形式制度化、常态化开展职业操守培训,有效提升法律服务工作者风险预判与防范能力,提升法律服务的专业水准与行业公信力。探索构建科学、多维的定期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其指挥棒效能,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执业规范及道德表现进行动态监督与客观评估。配套设立完善的激励机制,对在持续教育学习、模范遵守职业道德方面表现卓越的个人或团队予以公开表彰及实质性奖励,并将评价结果与职业发展通道适度关联,有效激发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学习热情与执业自觉,最终实现法律服务队伍整体职业操守的提升。
04
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2017年5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法治人才培养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法治人才培养上不去,法治领域不能人才辈出,全面依法治国就不可能做好。
坚持党管人才,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方向。法学教育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属性和政治导向性。只有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保法学教育的全过程、各环节始终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大局,深刻体现国家意志和人民利益,从根本上保证人才培养的政治本色不变质、发展方向不偏移。要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学教育的血脉。要系统传授学生法律专业知识与技能,更要引导学生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通过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等多重载体,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引导学生树立崇高的法治信仰、坚守公平正义的职业追求、培养服务人民、服务社会的深厚情怀,实现“德”与“法”的有机统一,锻造德法兼修的法治人才品格。
着力发挥法学教育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法学教育作为培养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基础,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明法笃行。其中,立德树人是统领,德法兼修是路径方法,明法笃行是实践要求。法学教育首要的职责是引导学生深刻理解、自觉认同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其内化为坚定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同时,必须使其深刻理解法律职业的神圣使命与社会责任,养成正直、诚信、公正、廉洁的品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着力提升学生的法律实务操作能力,包括法律检索、文书写作、证据运用、辩论技巧、谈判调解、法律适用等,使其能够将理论知识有效转化为指导实践的有力工具。
加强法学教师队伍建设。深化“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在职业教育中同时具备理论教学能力和实践指导能力的专业化教师,通常需持有教师资格证及行业技术职称,并能够将产业新技术融入教学)。健全政法实务部门与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之间的人才双向流动与协作机制。有计划地选聘具有深厚实务经验、理论表达能力优秀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立法工作者等进入高校,承担专题教学、案例研讨、实务指导等任务;鼓励并支持高校法学骨干教师赴实务部门挂职锻炼、参与重大疑难案件论证或政策法规起草,积累鲜活经验反哺教学科研;聚焦长远发展,以法学类院校为核心,构建层次分明、优势互补的师资梯队,夯实支撑教学科研的骨干教师队伍,科学配置由理论界名师与实务界人才共同组成的专、兼职教师结构,形成协同育人的整体合力。
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建设,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培养机制。在国际舞台上,具有涉外法律实务技能的专业人才,能为企业和公民在海外的权益提供保障;能有效地代表国家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和完善,提升国家的国际影响力;能为国家外交战略的实施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应强调对国内法律体系的系统性掌握,确保其在国际法律实践中拥有稳固的立足点和深厚的专业底气。着力加强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领域的知识传授,重点培养学生精通国际法律规范、把握国际规则运作机理的能力。以实践为导向,广泛应用案例研析、法律诊所、模拟法庭、模拟国际商事仲裁、跨境法律实务模拟等实训手段,切实提升学生应对复杂国际法律争端、解决实际跨境法律问题的专业素养和实操技能。
综上所述,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必须持续锻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治专门队伍,显著提升立法、执法、司法工作者的能力水平与履职效能;不断优化法律服务队伍结构,着力推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调解等法律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其服务社会、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不断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构建科学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推动法学教育、理论研究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宏伟目标、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坚实可靠的基础性保障。
本期封面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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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杂志2025年第12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70期
编辑/孙敏